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保护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唐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七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5     信息发布人:环保局

 

    2018627日,我县收到市环保督察专班办《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27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和《保定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清单》,接到市专班办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长尤志敬,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杰亲自指挥调度相关问题的督导核查工作,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定市唐县北店头乡东杨庄村村书记刘乐军,在村西南1000米处南沟山上开采山地,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认为当地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包庇村书记刘乐军的开采行为,建议督察组亲自到现场查看”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D130000201806260132,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已办结。

经查,反映地点实际为东杨庄村南坡高岭土料场。2015年,为整治保阜路两侧零散高岭土堆场粉尘污染问题,也便于对料场的集中管理,我县利用未利用土地建设了高岭土料场。料场建设时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山体表面的植被,根据实地踏勘和周边环境对比,料场建成后没有继续扩大对山体表面植被的破坏和影响。

对此,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对料场全面整治,采取断路、封堵、洒水抑尘、原料苫盖等措施,现已封停。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环保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环保达标。

二、“保定市唐县西南京村村长王永彪、副书记苏东斌、大队书记王星、汉唐牧业王宏伟、村民王雷等人,在村西唐王公路东侧达八方公交公司南面非法加工石料。生产过程中粉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汉唐牧业三座佛养猪场南边王宏伟石子加工厂粉尘污染;王宏伟在唐县迷城乡山上非法采石,供应石子厂盈利”问题查办情况。

该举报问题编号为X130000201806270017,重点问题。经核查,此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已办结。

1关于“保定市唐县西南京村村长王永彪、副书记苏东斌、大队书记王星、汉唐牧业王宏伟、村民王雷等人,在村西唐王公路东侧达八方公交公司南面非法加工石料,生产过程中粉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问题。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石料加工点负责人为苏志鹏,位于唐县长古城镇西南京村西,2017年已被关停取缔,主要生产设备和变压器已被取缔。

核查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石料加工点厂区内存有部分石料,核查人员要求限期将剩余设备及原料全部清除,做到“两断三清”。现已清除完毕。

2、关于“汉唐牧业三座佛养猪场南边王宏伟石子加工厂粉尘污染”问题。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王宏伟石子厂实际为唐县帅华石子加工有限公司,法人邸中辉。该公司位于唐县北店头乡东显口村,于2017年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了审批,现正处于建设阶段,主体已基本建成,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要求该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生产。

3、关于“王宏伟在唐县迷城乡山上非法采石,供应石子厂盈利”问题。

经查,该举报问题为汉唐牧业有限公司唐县迷城乡养猪扶贫基地项目,法人王宏伟。该项目位于迷城乡东迷城村南沟荒山荒坡地,计划投资2.88亿元建设年出栏25万头生猪,建设面积7万平方米,201912月完工。

该项目现正在平整场地,采下来的石头用于建设该项目使用,环评尚未审批。环保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唐县环境监察现场通知书》,要求该项目建设前先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平整场地过程中采取湿法作业,严格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道路、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易扬尘物料全部苫盖。

 

 

 

                          201871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话: 0312-6420123 唐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306270043 备案编号:冀ICP备2021008203号-2 冀公安网安备:13062702000105号 
网站地图    E-mail:txxxzx447@163.com 地址:唐县光明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