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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受理来电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8-10-25     信息发布人:环保局

唐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回头看

督察组受理来电举报环境问题查办情况汇报

 

20181018,我县收到市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转办单》[保(环)督联〔201802号]和《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受理来电举报情况统计表》(受理编号:13),反映唐县境内唐河川里镇河段,河道内有采沙厂,洗沙废水排入河内致使河水浑浊,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接到市转办单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当即安排县水利局、川里镇、环保局立即到现场核查处理。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20181018,县水利局川里水政监察中队结合川里镇政府、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川里镇辖区内所有选砂厂已于2018106,由川里镇政府组织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彻底拆除,拆除的选沙厂,都不在河道内,未发现有生产河沙的选沙厂,都为矿沙厂,有沉淀池,不存在非法向河道内排污现象。工作人员沿唐河河道上游查看,一直到唐县与涞源交界处,唐河河水依然浑浊,因此推断川里镇唐河段水污染浑浊是上游所致。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唐县人民政府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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