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于飞) |
发布时间:2024-01-23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于飞/石晨姣因保管不善,将冀(2019)唐县不动产权第00002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飞 石晨姣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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