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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闫国立)
发布时间:2024-04-01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继承公示

因继承,马秀梅在我单位申请办理坐落于唐县中山大街东农行家属楼4-3-302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人闫国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唐()字第006423号。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拟为其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04-012024-04-23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唐县国防路北行政审批局一楼西厅,联系电话0312-6436802)提出,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为其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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