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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1-09-27     信息发布人:国土局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
3、国用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原件)、政府审批文件;
5、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权籍测量成果及报告(宗地图、界址坐标、宗地测量报告等)(原件,拟留件);
6、划拨价款缴纳凭证,涉及耕地的提供税费缴纳凭证;
7、用地
规划许可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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