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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2023年,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高度重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统计局按要求落实全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同时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我局广泛深入宣传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600份。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支持依法开展统计活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认同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做好培训指导,提高法律意识

  一是把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着力增强各级干部对统计知识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意识。二是加强面向统计基层的业务培训,及时对一线统计人员进行政策制度、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并进行互动,及时答疑解惑,提升统计队伍素质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对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培训,通过线下集中培训、线上云课堂、入企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指导,提高业务能力。2023年以来,组织20个乡镇、发改局、商务局等主管部门和250家报表单位及市场主体培训40次;统计局长王同岩在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授课2次,培训人数320人次。

  (三)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严管势态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数据失实企业,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一是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惩戒必严,严肃追究统计违法人员党纪政纪责任,及时认定和公示统计失信企业(单位)。二是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全流程办案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检查、立案、处理、结案四个环节,提高检查质量和执法效率,杜绝走过场、杜绝执法“宽松软”现象。三是积极推进“全地区、全领域、全专业”覆盖的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2023年以来,已对7家企业开展检查。四是针对9月26—27日市统计局来唐检查时交办的5家工业企业、2个固定资产投产项目、2家贸易企业违法线索,已安排进行依法立案调查,并督促整改完成。五是强化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国家统计局通报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教训,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数据质量审核工作

  日常报表工作中,各专业对四上企业做好数据质量把控,对数据进行全面核查,督促企业做好统计台账资料整理、健全规章制度建设,严把数据质量关。实地核查数据质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为统计服务打牢数据基础。

  (二)继续推进依法统计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贯通协调机制。把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查监督、审计监督融为一体,形成监督合力,努力打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环境。二是建立健全统计联席会议机制。与发改、商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统计联席会议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联席管理机制,打造团结协作的良好态势。三是建立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已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年培训两次以上,强力主推统计法规,让遵守统计法成为人们的工作原则和思维底线。注重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时向统计主管、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统计工作素质和水平,减少和避免统计问题。四是建立统计执法常态化机制。强化统计执法力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培树好的典型,曝光违法案件,形成震慑警醒态势,杜绝统计违法问题。

 

 

唐县统计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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