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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2023年,县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整体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取得优异成绩。2023年5月,唐县被评为河北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县长孟辉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2023年11月河北省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暨工作推进会议在唐县召开,县委书记邓艳学作了典型发言。2023年在保定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获评全市第一名。2024年1月,顺利通过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复查。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创则必成、创则必优”的要求,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一是强化组织推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相关县级干部按照职责分工专项推进,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召开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30余次,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唐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狠抓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县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县长带头参加旁听庭审,县政府常务会把会前学法作为第一议题,2023年以来政府常务会学习法律33部。对拟提拔使用干部进行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实行“凡提必考”,130名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加强法治人才选配使用和引进,全县20个乡镇54个部门配备185人,配备率达到93%。在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上,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乡镇执法队全部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20个乡镇司法所全部达到3人以上,业务用房全部达标。加强与高校合作,与河北工业大学签订法治建设合作协议,在唐县建立京津冀法治建设培训基地。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一个统筹、六大体系”,结合唐县实际,建立完善了7个方面65项制度,内容涵盖党委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各个方面。32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普法守法、内部管理4个方面建立了本部门的规范化工作制度。

  二、深化创新改革,政府履职效能持续增强。坚持人民至上,创新政务服务举措,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政务服务保障。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全市第3名,行政审批局获评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1539个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98项政务事项实现“就近可办”,77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压缩审批时限70%以上,企业开办最快用时27秒办结。16种民生服务上线“冀时办”,实现“掌上办”,283项事项跨省可办,群众企业5星好评率99.97%。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推进惠企政策直达企业,为1916户市场主体减负8894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达3929万元,向县域内企业发放贷款40亿元。强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监督职能,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50个。二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第一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144个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达30.1亿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51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的法治营商环境。实行县委书记、县长分包规上企业,开通“县委书记、县长服务企业直通车”,打出一套优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有力促进了项目落地见效。三是下力助推招商引资。成立唐县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设立人大代表优环境促招商服务联络中心,建立唐县政协·唐县经开区以商招商平台,极大提升了招商引资实效。2023年组织赴北京、福建、内蒙、浙江、广东等地外出考察23次,对接企业142家,洽谈项目93个,签约引进落地项目39个,总投资达92.8亿元。加强与中国华电、华能等央企对接,引进央企子公司5家。四是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7家、创新型中小企业9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家,工业研发机构达到34家。企业研发投入1.3亿,增速位居保定市同类县第一。冀东水泥被评为2023年度河北省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英辰新能源智能制造基地通过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我县省级创新平台实现零突破。

  三、科学依法决策,行政决策水平持续提升。一是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严格落实《唐县重大行政程序暂行规定》、《唐县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拟出台的政府合同、会议纪要、重大决策,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以来,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13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23件。依法决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效应日趋显现。比如,在肉羊产业规范提升中,成立法治保障组,依法动迁肉羊210万只,未发生一起群众信访案件,适时开展决策后评估,依法依规投资5.6亿元建成4个高标准养殖小区,实现肉羊产业转型升级,得到时任省领导4次肯定性批示。2023年11月成功举办中国·唐县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峰会暨河北首届“唐羊”文化节。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法报备,印发《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印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2023年以来,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按照《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在15日内向市政府、县人大进行备案。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打包”修改。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唐县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深化肉羊养殖规范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后评估,在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弥补政府决策和客观实践结合不足,有效提高政府依法决策的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树立公正文明社会标杆。把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定“唐县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333项,推动47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印发《唐县“企业宁静日”制度实施办法》,为企业提供宽松的生产环境,执法检查同比减少30%以上,这一做法在《河北司法行政简报》上刊发。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2023年以来,对乡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8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建立问题台账,逐条逐项整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份行政执法案卷获评全省优秀案卷。四是深化乡镇行政执法改革。配齐配强20个乡镇执法装备1051个,执法装备配备比例全部达到省定A类标准。86项部门审批事项、35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109项行政处罚事项全部下放到乡镇。制定《县直部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传帮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对乡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五、拓宽监督模式,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把监督作为依法用权的有效保障。一是强化司法监督。持续开展法治督察。近两年,围绕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法治督察,制发提示函、督办函18件,有效的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加强行政监督。扎实开展审计、统计、财会和执法监督等工作。实行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向纪委报备制度,在审批大厅设置“办不成事监督窗口”,在群众工作中心设置“纪律监督窗口”,倒逼执法机关和工作人员规范自身的行为。高标准打造数字巡察平台,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监督质量和工作效率持续提升。高标准建成巡察审计中心,选优配强了巡察审计队伍,实行巡察、审计合署办公、信息共享,构建了“以巡带审、以审助巡、巡审联动”的工作格局。数字巡察做法被省委巡视办呈报中纪委。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现审计全覆盖,唐县被确定为全国投资审计转型发展试点,唐县“审计+巡察”联动行政监督模式被推荐为2023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三是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开通“县委人民至上”公众号,督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00余件。认真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长信箱、公众留言、“问政河北”等公众平台反映事项,办复率始终在95%以上。

  六、整合多元力量,平安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坚持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模式为目标,统筹推进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基层治理工作,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推行“管控、巡控、查控、稳控”机制,全县刑事立案率、行政受案率分别同比下降10%、18%,干部违纪率下降2%。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被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确定为省级“政法改革创新点”,都亭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齐家佐司法所获评省“枫桥式司法所”,1名所长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1名司法干部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倾心打造行业性专业性精品调委会,“帮大哥心连心”调解室被保定市文明办授予“保定好人群体”。充分发挥全县38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2023年全县共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1707件,化解成功1702件,成功率99.7%,唐县医调委调处矛盾纠纷7件,涉及死亡纠纷6件,帮大哥调解室成功调解纠纷18件,唐县交调委成功调解纠纷80件。2023年以来受理行政复议44件,通过调解解决8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显著。二是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全县345个村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200余名,平均每个村3名以上。第五中学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对18个重点县直部门开展普法评估。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西胜沟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逐步走向智能化、便捷化、规范化,建立起覆盖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中心系统,实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正等“一站式”服务。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14件,完成全年认领目标的300%,其中涉及农民工156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款120余万元。四是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能力日益提高。优化县、乡镇预案体系,编制县级总体预案1个、县级专项预案30个,部门级预案40个,形成了“1+30+40”的应急预案体系,促进了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模拟演练,综合救援队伍的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全面提升。

  下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增强全社会法治氛围,努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和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文化名县、美丽唐县贡献法治力量。

唐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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