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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财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

  (一)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通过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财政干部大讲堂等平台,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

  (二)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宝龙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局内集体学法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从法治视角深入检视县级财政运行与监督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认真学习《财政类法律法规规章汇编》、《财政职能相关的非财政类法律法规条文汇编》,作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重要工具书。

  二、服务县域发展,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一)认真落实财政政策,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多措并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依法完善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严格资金监管,合理把握节奏,更好发挥专项债资金带动社会资金作用。继续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抓紧落实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等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提高直达资金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释放惠企利民、稳定预期的政策效果。

  (二)持续完善县级财政管理监督制度。坚持预算法定,增强法治观念,严肃财经纪律,维护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权威性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明确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

  三、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

  (一)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认真做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分工,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保证金专项清理,对违规收取的保证金和沉淀保证金应退尽退。

  (二)紧盯重点领域加强财会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探索建立穿透式监管协作机制,加强监测监控、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同步强化其他领域财会监督,树立监督权威,提升监督效能。

  四、强化干部法治意识,大力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

  加强重点法律制度的普法宣传解读。组织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学习预算制度、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2022年度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结合“万人助万企”行动,发放财税法律手册、减税降费宣传册,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2022年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各项财政制度执行不够细化;财政干部法治观念不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够有力等。针对这些问题,2023年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领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三是大力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2023年,县财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按照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推进高水平财政法治建设。


唐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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