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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唐政办〔2022〕90号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

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唐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唐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努力为建设保西现代品质生活之城发挥应有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强化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强化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三)强化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在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及时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有关信息。充分利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四)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定期公开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并在政府债券发行前后及时公开发行相关信息,做好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报表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公开等工作。

  (五)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围绕环境空气质量、国控(考)地表水环境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相关信息。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特别是推进河北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平台实时发布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信息。

  二、坚持人民至上为统领,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六)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等防控进展信息。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快速充分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加强个人隐私保护,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切实抓好公共卫生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积极稳妥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着力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落实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制定印发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适时出台我县相关领域配套制度文件。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提升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公共服务水平。

  三、严格落实公开解读要求,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九)深化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完善政府网站规章库,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系统清理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探索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十)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十一)着力提高解读回应质效

  1.认真落实制度。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信息,积极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以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2022年11月底前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策解读创新案例”评选和政策宣传解读月活动。

  2.加强宣传解读。加大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举措解读力度,落实政府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政策直通车”平台建设,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优化提升“政策直通车”宣传解读平台作用,切实加快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经济红利和群众便利。

  (十二)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规范运转流程,畅通民意诉求,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四、增强规范意识,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十三)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强化信息管理。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各部门报请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明确公开属性、政策解读属性。视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政府文件公开属性专项检查。

  2.强化主动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扩展主动公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动态更新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推进清单目录深层次应用,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府管理、政务服务的深度嵌入、有机融合,有效破除政务公开隔离于各项业务工作局面。

  3.规范办理公开申请。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推进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内容,不断提高群众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便捷度和实效性。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4.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相关制度,依法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四)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十五)着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依托政策文件库、政策问答平台和政策小程序等,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推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保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用性和便捷度。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持续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健全完善反应灵敏、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对群众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确属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

  3.持续做好政府文件汇编编制发布工作。及时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移交文件信息资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十六)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1.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县政府及承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指导,推动基层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积极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以公开促规范。县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3.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4.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31号),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河北地方标准落地实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事咨询、政策宣传解读等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

  (十七)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县政府部门要及时公开动态更新的权责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推进机构职责法定化、权力运行公开化。

  2.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服务公开应用场景化,有效提升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

  3.推进行政决策公开与公众参与。按照《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探索推行重大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基层政府编制公开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对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4.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严格把握公开时、度、效,依法依规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八)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深化发展问题。认真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健全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处置机制,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对重大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九)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省举办的“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试点”观摩会、全省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片区座谈、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交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十)改进工作作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二十一)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认真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照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河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定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制定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将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县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对政务公开落实不力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提醒约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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