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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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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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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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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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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 |
对建成区外焚烧垃圾、荒草、秸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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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 |
对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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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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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 |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自行拆除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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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管理单位或个人不及时清除,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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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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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处罚;对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吊挂、晾晒物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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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未按规定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广告或期满后未及时撤除,或者不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或不予加固、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招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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