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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1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唐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部署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着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修订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依据唐政办【2024】14号文件及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全面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唐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背景

  《预案》修订主要基于:一是上位预案发生了变化,《预案》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和各单位职责等发生了改变,原《唐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唐政办〔2020〕39号)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二是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预案》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确保应急预案内容的鲜活性、可操作性。

  二、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难区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唐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县级应急应对工作。事故灾难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执行本预案。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五、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坚持资源共享,反应灵敏;坚持依靠科技,提高能力;坚持动员群众,增强意识。

  六、预案总体框架

  《预案》共分为七章,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三章信息报告与预警;第四章应急响应;第五章后期处置;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预案管理。

  七、其他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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