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县202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发布时间:2026-08-1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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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202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实施方案》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着眼退役军士、士兵安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阳光安置”办法,推进对退役军士、士兵安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调动现役军士、士兵献身国防、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军队、退役军士、士兵、接收单位“三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以及《河北省民政厅等10厅办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共有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安置计划。唐县2026年度共接收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士31人。经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根据需要,唐县编委办提供安置岗位35个,经唐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文件通知形式下发。安置计划向社会公示。 第二部分:安置对象。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今年我县安置对象全部是由省审定去向后下达到我县的转业军官和转业军士,今年我县没有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下士、中士(一、二级士官)。 第三部分:安置步骤。退役军士退役前由部队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进行评分,唐县安置办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档案评分情况进行核实,本人确认核实结果并签字后,对档案考核成绩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示,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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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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