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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县: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信用高地
发布时间:2024-08-2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近年来,保定市唐县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全方位、全景式、全链条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信用唐县“新高地”。2023年,唐县被评为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建设县级合格试点。

  机制定信,促进信用体系“立体化”。唐县坚持高位统筹,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唐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落实抓的工作机制;坚持制度夯基,出台《唐县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唐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等12个社会信用建设方案,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分类监管,出台《唐县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应用国家、省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等文件,在公安、市场监管等16个领域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数据强信,推进信用平台“高效化”。唐县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印发《唐县一体化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市场主体纳税、社会保险费、水电气、科技研发、信用承诺、合同履约等25类信用信息,实现目录管理、及时归集;出台《关于全面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上报做出严格规定,截至目前,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信息共18671条,行政处罚信息6089条,两类信息的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创建两级信用平台,制定《关于村(社区)报送信用信息数据的通知》《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信用信息归集清单》,在省五级一体化信用平台创建镇、村两级信用平台管理员账号,赋予辖区内20个乡镇、345个行政村使用权限,梳理乡(镇)级公共信用目录清单151项、社会信用目录清单8项,梳理村级公共信用目录清单4项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社会信用目录清单6项,实现信用信息动态更新、共建共享;拓展全景多维画像,实现新型农业主体信用信息全覆盖,为后期信用评价及评分打下坚实基础,落实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5类信息常态化报送,全面展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

  监管建信,保障信用建设“全民化”。唐县强化居民个人信用监管,制定《唐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创建信用评价指标和评级办法》,推进全民个人信用积分建设,依法依规为居民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各乡镇通过开展“文明积分超市”活动,建立基层积分台账,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个人文明积分机制;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信易+”激励场景的通知》,截至目前共建立20种“信易+”场景,进一步打造信用城市形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泛化监测,推动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助企守信,推动企业管理“规范化”。唐县推进企业承诺践诺,开展“征信专题宣传活动”“诚信进企业‘信易贷’宣传活动”等诚信宣传活动,向企业介绍信用服务等内容,推动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服务企业开办流程,截至目前,信用承诺信息共计上报36494条,履约践诺信息共计上报30246条;加强信用报告结果应用,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5大领域应用信用报告,突出信用约束作用;开展融资信用服务,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信易贷”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信易贷”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引导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入驻信易贷平台;实施柔性执法监管,印发《关于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方式,启动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的信用修复政策,截至目前,已完成2件异常经营目录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政府凝信,打造信用政务“典范化”。唐县强化政务守信践诺机制,转发《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失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立政府债务、政府采购、政府投资、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政府承诺事项工作台账,重点针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共计832个项目进行督办,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将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失信信息纳入县信用平台;健全政务失信专项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部门诚信履约“回头看”的通知》,针对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及政府承诺事项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问题整改台账,并定期向县法院发送《关于定期报送政府机构(含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函》,县法院每月向县信用办共享政府机构(含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该县未出现政务失信情况。

(文 张瞬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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