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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锦旗送法官 背后的故事令人动容 |
| 发布时间:2021-07-2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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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一大早,阜平县北果园乡营岗村当事人李某的女儿李某甲和女婿来到唐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为民排忧情深似海,关爱有加胜似亲人”的锦旗,送到立案庭法官手里。 2021年年初,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阜平县北果园乡营岗村一村民李某因交通事故纠纷立案的申请。2019年5月30日23时许,刘某清驾驶货车与前方客车追尾,造成两车损坏,致使李某在此次事故中受重伤,刘某清负事故全责。李某受伤后,因伤势严重,被送往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抢救治疗并住院四次,通过道交一体化鉴定平台鉴定为九级伤残。 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立案庭负责人李伟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李某取得联系,在得知李某现在行动不便,且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网上立案后,当即决定跨县为李某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3月30日,李伟带领工作人员驱车2小时来到100余公里外的阜平县李某家中。到达李某家里后发现,李某的左小腿打着钢钉,无法下地走路,老伴已经去世,生活起居一直由女儿女婿照料。
李伟法官及工作人员当即协助李某填写好立案所需的文书材料,并热心解答李某关于立案方面的问题。立案手续办理完毕后,李伟法官安慰李某让其好好养伤,及时治疗。 立案庭干警认真诚恳的工作态度深深感染了李某及其家人,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送锦旗的那一幕。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干警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院人的鞭策和鼓舞,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履职尽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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