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石云) |
发布时间:2025-05-07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继承公示 因继承,石涛在我单位申请办理坐落于唐县中山大街东企业局煤建公司家属院(东安小区)南楼541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权利人:王素哲/石云,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唐(个)字第旧1524号.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拟为其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5-05-07至2025-05-28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唐县唐尧西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312-6436802)提出,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为其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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