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唐(个)字第004597号/唐国用(1995)0773号
张路杰
土地和房屋
唐县光明路北武装部家属院
日期: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