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张福振) |
发布时间:2025-06-11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因继承,徐爱菊在我单位申请办理坐落于唐县中山大街东水库家属院1-1-10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权利人:张付(福)振/徐爱菊,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唐(个)字第001546号.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拟为其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5-06-11至2025-07-02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唐县唐尧西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312-6436802)提出,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为其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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