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仁厚镇信用社) |
发布时间:2025-06-13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仁厚镇信用社因保管不善,将他项2015第19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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