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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定州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08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州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唐国用(2014)第01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定州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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