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唐县中医医院) |
| 发布时间:2025-10-14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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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中医医院因保管不善,将唐国用(2011)第0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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