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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唐县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25-10-14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县中医医院因保管不善,将唐国用(2011)第0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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