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
| 发布时间:2025-10-24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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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5-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第十八条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六条之规定,因开发单位唐县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购房人闫少鹏系单方申请,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唐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方式:6436802 6423303
公告单位: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唐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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