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唐国用(2016)第025号
保定安迪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土地
唐县大庄子村西南
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