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继承公示(邹莹) |
| 发布时间:2026-10-14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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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邹莹在我单位申请办理坐落于唐县唐尧东路南油咀厂家属院1-5-10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权利人:王秀华、邹明儒,证号:唐国用(1996)字第1615号、房权证唐字第00538号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拟为其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6-10-14至2026-11-04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唐县唐尧西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312-6436802)提出,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为其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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