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财农〔2024〕6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4-07-08 信息发布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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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 知
有关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28号)和省水利厅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市、县(市)2024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列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7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具体见附件。请按照《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2〕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吃水不忘挖井人,要继续加大对库区的支持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河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22〕7号)要求,被确定为国家2024年度解决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清单的县,要按照优先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统筹实施有利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移民收入、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项目。有关县在前期论证基础上安排解决重点地区突出问题项目时,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内容把关,涉及用地的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涉及水资源利用的要依法取得相关取水许可;涉及水系整治的要优先满足防洪要求,要坚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严禁刻意营造景观水面、随意裁弯取直;要结合发展需求、综合财力、债务风险等因素,量力而行,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根据全年中央水库移民预算资金,完善你地区域绩效目标,于7月31日前报省水利厅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及绩效评价的依据。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该项资金,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在确保资金合规使用的情况下,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1. 2024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分配表 2.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河北省财政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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