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消除因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近日,唐县大队持续推动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近年来,电动车以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居民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迅速增长,但由于部分住宅小区未设置电动车充电装置和停放区域,导致居民在单元楼梯间乱拉乱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规范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存放充电等行为,减少电动车火灾伤人事故,结合辖区小区实际情况,大队联合相关部门与物业服务企业选取具有代表性和使用频率高的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经过持续推进,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工作,切实规范了居民使用电动车、管理电动车的秩序,消除了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在辖区各住宅小区推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做好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杜绝各类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