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消防工作
新修订《河北省消防条例》2024年11月9日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4-11-11     信息发布人:消防大队

《河北省消防条例》全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2号)

 

  《河北省消防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9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119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925

 

河北省消防条例

1994628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629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修正 19991129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20105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249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附件:河北省消防条例.wps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306270043 备案编号:冀ICP备2021008203号-2 冀公安网安备:13062702000105号 
网站地图     地址:唐县光明路5号   联系电话:0312-64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