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0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涉及18个乡镇184个村庄。 二、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上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可到唐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查询,地址:唐县南环路,联系电话:0312-7495268。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2.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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