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禁止露天焚烧的倡议书 |
| 发布时间:2026-03-2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清明将至,慎终追远。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安全、绿色、有序的祭扫新风,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践行文明祭扫,厚植现代孝道。缅怀先人,重在心意,而非形式。请大家主动告别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奠、绿植寄思、家庭追思或网络云祭祀等新风尚。让我们用一束芬芳的鲜花代替漫天灰烬,用一段温暖的忆念代替一缕青烟,让传统孝道融入现代文明,让清明时节更显清朗与庄重。 二、坚持绿色祭祀,守护蓝天碧水。为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减少空气污染,请自觉选用无烟、无尘、无污染的祭祀用品,坚持“人走地净”原则,不随地丢弃垃圾,不践踏草木。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白云,让清明的春色更加纯净。 三、确保安全祭祀,筑牢平安防线。清明期间,天干物燥,防火安全不容忽视。请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在林区、草地、农田及各类易燃易爆场所违规用火。严防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事故,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思亲之情,莫让烟尘惊扰;缅怀之意,尽可以化为绿意。让我们携手同行,以最绿色、安全、文明的方式告慰先人,让文明新风尚吹遍每一个角落,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清朗、生态的清明佳节! |
|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1306270043 备案编号: 网站地图 地址:唐县光明路5号 联系电话:0312-64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