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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烟草专卖局 关于废止《唐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唐烟法﹝2025﹞1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零售户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目前以保定市烟草专卖局为主体制定了《保定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烟法﹝20261号),在保定全市(含定州,不含雄安新区)范围内执行,将于20265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20251号)自202651日起予以废止并停止执行。


附件:保定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县烟草专卖局

2026420

附件:保定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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