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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告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证书的请示
唐县人民政府:
  在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因客观原因,于2018年错误的发放了5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现问题后,确权公司结合镇政府和村委会找到相关农户,要求其交回确权证书,但涉及的5户拒绝交回证书。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该证(包括编号),并予以公告。为此,特请示唐县人民政府,对错误发放又拒绝交回的5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编号)予以注销,并予以公告。
  需要注销登记并公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编号)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所在乡村

证书编号

证书权利类型

1

窦保利

王京镇东安乐

NO.D130627006998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

李占才

王京镇西安乐村

NO.D130627012045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董振茹

王京镇西安乐村

NO.D130627013468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

 

张海英

王京镇王京村

NO.D130627001761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

张光月

王京镇留九庄村

NO.D130627014205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王忠军  联系电话:13932253146


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 8月31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销公告

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负责确权工作的公司在土地权属不清楚的情况下,向唐县王京镇东安乐村窦保利等5户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与相关规定不符。经依法通知其交回未果的情况下,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窦保利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编号)予以注销。
需要注销登记并公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编号)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所在乡村

证书编号

证书权利类型

1

窦保利

王京镇东安乐

NO.D130627006998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

李占才

王京镇西安乐村

NO.D130627012045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董振茹

王京镇西安乐村

NO.D130627013468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

张海英

王京镇王京村

NO.D130627001761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

张光月

王京镇留九庄村

NO.D130627014205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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