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销公告 |
| 发布时间:2023-09-0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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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告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证书的请示 唐县人民政府: 在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因客观原因,于2018年错误的发放了5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现问题后,确权公司结合镇政府和村委会找到相关农户,要求其交回确权证书,但涉及的5户拒绝交回证书。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该证(包括编号),并予以公告。为此,特请示唐县人民政府,对错误发放又拒绝交回的5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编号)予以注销,并予以公告。 需要注销登记并公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编号)信息如下: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王忠军 联系电话:13932253146 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 8月31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销公告 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负责确权工作的公司在土地权属不清楚的情况下,向唐县王京镇东安乐村窦保利等5户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与相关规定不符。经依法通知其交回未果的情况下,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窦保利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编号)予以注销。 需要注销登记并公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编号)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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