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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唐县,吃碗肉,香四溢,真享受”,这是来唐人士多年总结流传下来的顺口溜,这句话既说出了碗肉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和分量,也道出了众多游客来唐的美好记忆。 据史书记载,唐县碗肉起源于晚清时期,距今已有上百年历史。当地百姓杀羊时,羊肉和“羊下水”数量巨大,除部分卖到周边府县外,大部分成为本县百姓的盘中餐,由此,意外成就了当地两道美食:一个是“红焖羊肉”,另一个则是地摊小吃“碗肉”。 碗肉以羊头和羊下水为原料,清水大锅煮制,辅以油泼辣子和羊油,食用时将小米面或玉米面煎饼泡在碗中,以味美价廉、肉烂汤浓、解饥抗饿、方便实惠而闻名。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六十年代,唐县城内碗肉地摊有十余家,其中,尤以南关田家和西关贾家的碗肉最为有名。时至今日,田家后人田造顺承袭祖业,沿袭传统经营模式—只收羊肉钱和煎饼钱,羊汤不收费,随喝随加。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还购买了真空机,为顾客提供羊肉和羊汤真空打包外带服务。 碗肉作为唐县“名特优”地方小吃,已兴盛了上百年,如今已成为接待亲朋好友、外地访客的必荐美食,也是远方游子回乡后必寻必尝的佳肴,享有“到唐县必吃碗肉,不吃碗肉等于白到唐县”的嘉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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