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
| 发布时间:2026-04-08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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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东同龙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7124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同龙村土地,西至中同龙村土地,南至东同龙村土地,北至中同龙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东显口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6256公顷 (二)范围:东至西山阳村土地,西至张显口村土地,南至东显口村土地,北至张显口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西同龙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810公顷 (二)范围:东至西同龙村土地,西至西同龙村土地,南至西同龙村土地,北至西同龙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张显口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6544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显口村土地,西至张显口村土地,南至东显口村土地,北至张显口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中同龙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645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同龙村土地,西至中同龙村土地,南至中同龙村土地,北至中同龙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北放水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5470公顷 (二)范围:东至北放水村土地,西至东山阳村土地,南至南放水村土地,北至北放水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东山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9126公顷 (二)范围:东至北放水村土地,西至中山阳村土地,南至北放水村土地,北至中山阳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南放水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8682公顷 (二)范围:东至北放水村土地,西至北放水村土地,南至南放水村土地,北至北放水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西山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223公顷 (二)范围:东至中山阳村土地,西至东显口村土地,南至西山阳村土地,北至西山阳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中山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904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山阳村土地,西至西山阳村土地,南至中山阳村土地,北至中山阳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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