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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信息发布人: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白合镇柏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英利智慧(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柏山村地、中唐梅村地,南至柏山村地,西至柏山村地、中唐梅村地,北至柏山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唐县行政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唐行审建备字〔20235号),用于英利智慧(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798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7982公顷)。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1.5万元/公顷(6.1万元/亩),计73.035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唐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928日至20231028(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克平    联系电话:0312-6436827

地址:唐县中山北大街7

 

县人民政府

2023928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唐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白合镇中唐梅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英利智慧(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柏山村地,南至中唐梅村地,西至柏山村地,北至中唐梅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唐县行政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唐行审建备字〔20235号),用于英利智慧(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80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6808公顷)。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1.5万元/公顷(6.1万元/亩),计62.293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唐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928日至20231028(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克平    联系电话:0312-6436827

地址:唐县中山北大街7

 

县人民政府

2023928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附件:勘界图.jpg
附件:100调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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