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范我县居民住宅项目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保障教育设施与城乡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唐县居民住宅项目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10日(共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txghg6425502@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配建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联系电话:0312-6425502;
附件:唐县居民住宅项目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
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