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冀时办线上和自规局、社保局、公安局、税务局、审批局、民政局、住建局、社区办等部门线下审核,以下申请人员(详见附表)符合《唐县保障性住房轮候分配方案》规定的公租房轮候分配准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家庭,请于公示期内向房地产交易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确定为本批次公租房分配及轮候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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