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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angxian.gov.cn/)查询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唐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唐县唐尧西路426号,邮编:072350,电话:03126436701,电子信箱:txzwfwz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政务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方面。着力抓好我局信息公开发布,我局全年更新各类政府信息2502条,其中通过“信用唐县”网站公示2244条,县政府网站公开2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力求答复意见合法适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法依规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积极维护政府网站、新媒体,使其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依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要求,遵循及时、依法、有序、规范公开政务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个环节、细化到具体事、靠实到具体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要主动作为、积极学习,牢固树立主动公开意识,要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担责,及时将开展的重点工作主动公开。二是结合实际,加大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完善公开平台以及相关目录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新途径和新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