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与长古城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古城镇人民政府,电话:0312-4933545,电子邮箱:txcgc@126.com)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长古城镇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公开范围及内容、载体、机制保障和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对信息公开做了具体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公布了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重点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阶段性工作、财政、行政服务及其他方面工作的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22条,其中在唐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2条。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镇未接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并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外,还利用我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长古城镇智慧平台及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加强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2、公开服务针对性还不够强;3、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保证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