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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angxian.gov.cn/)查询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唐县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向阳北街7号,邮编:072350,电话:0312-6413132,电子信箱:txgxs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唐县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等媒体主动公开信息向公众发布信息5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能、主要领导、下设机构、办事指南等内容。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受理方面。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对发布信息进行登记,做好台账,确保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维护政府网站,及时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和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供销社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供销社将坚决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规范化水平,丰富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