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唐县向阳南大街6号,邮编:072350,电话:0312-6413349,电子信箱:txjtjbgs202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唐县教育和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唐县教体局工作实际,2024年唐县教体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唐县教体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2024年,唐县教体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唐县教体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提起行政诉讼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公文类信息按照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并严格审查,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工作。全年共移交政府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唐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正式开通以来,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
(五)强化监督保障。安排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加强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高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教育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