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唐县齐家佐镇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ngxian.gov.cn/)查询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唐县齐家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唐县齐家佐镇北齐家佐村昌泰路41号,邮编:072357,电话:0312-4960032,电子信箱:qijiazuoxiang@163.com)。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齐家佐镇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公开范围及内容、载体、机制保障和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对信息公开做了具体要求,保障公民知情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我镇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治安、信访稳定、阶段性工作、财政、统计数据及其他方面工作的信息共158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2024年齐家佐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齐家佐镇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制度要求,结合齐家佐镇工作实际,不断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齐家佐镇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落实。

  (四)平台建设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齐家佐镇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健全工作,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

  2024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2、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