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内容,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于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angxian.gov.cn/)查询下载,如有疑问可联系唐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唐县仁厚东路唐县司法局,邮编:072350,电话:0312-6420507,电子信箱:txsfjjc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唐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公开工作,促进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为加快建设唐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内容涵盖行政检查结果公示、财政预决算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流程,组织多轮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从源头把控信息质量,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合规、具参考价值,增强政府公信力与网上履职效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政务新媒体平台应用,优化信息发布格式与频率,提升政策解读可读性与传播度;完善办事服务指南,强化在线互动功能,提高公众获取信息便捷性与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构建多渠道监督体系,定期自查与专项督查结合,检查信息完整性、时效性与准确性。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04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在涉及信息是否应公开的判定上存在模糊地带,在答复内容表述上不够严谨规范,易导致答复不符合规定要求,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改进情况: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判定能力。完善答复文书的审核流程,重点对内容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逻辑性进行仔细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