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https://www.tangxian.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唐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唐县光明路5号,邮编:072350,电话:0312-6420856,电子信箱:txt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唐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相关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年统计内网18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能、主要领导、下设机构、新闻动态、办事指南、国家政策、行政处罚、信用建设、行政检查等内容。全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力求答复意见合法适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公文类信息按照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并严格审查,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工作。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施动态更新。全年共移交政府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五)监督保障。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社会各界对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如:统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有待增强,信息发布内容有待进一步增加,公开途径及查询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在三个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做好网上信息公开。按照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办事指南、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库等网站对外服务内容。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照《条例》要求,查漏补缺,补充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使信息公开目录更加科学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