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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军城镇水峪口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梭头30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12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7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485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716

  (三)批准时间:20241230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853公顷

  (二)范围:水峪口村村西侧,东至水峪口村地,南至水峪口村地,西至水峪口村地,北至水峪口村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122日至20251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