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长古城镇长古城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2024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82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4248公顷(长古城村0.954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82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546公顷
(二)范围:长古城村,东至长古城村地,南至长古城村地,西至长古城村地,北至长古城村地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16日
长古城镇大洋店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2024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82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4248公顷(大洋店村0.470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积:0.4702公顷
(二)范围:大洋店村,东至大洋店村地,南至大洋店村地,西至大洋店村地,北至大洋店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