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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倒马关乡南下沟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166公顷

  (二)范围:东至南下沟村土地,西至南下沟村土地,南至南下沟村土地,北至南下沟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石门乡蟒拦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936公顷

  (二)范围:东至蟒拦村土地,西至蟒拦村土地,南至蟒拦村土地,北至蟒拦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石门乡石门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066公顷

  (二)范围:东至石门村土地,西至石门村土地,南至石门村土地,北至石门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军城镇南下苇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8003公顷

  (二)范围:东至南下苇村土地,西至南下苇村土地,南至史家沟土地,北至南下苇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军城镇史家沟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130公顷

  (二)范围:东至史家沟村土地,西至史家沟村土地,南至北关村土地,北至南下苇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军城镇辛庄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128公顷

  (二)范围:东至北关村土地,西至和家庄村土地,南至辛庄村土地,北至辛庄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军城镇和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4912公顷

  (二)范围:东至辛庄村土地,西至和家庄村土地,南至和家庄村土地,北至和家庄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军城镇北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7465公顷

  (二)范围:东至北关村土地,西至和家庄村土地,南至辛庄村土地,北至辛庄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黄石口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709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村土地,西至黄石口村土地,南至黄石口村土地,北至黄石口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三道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811公顷

  (二)范围:东至三道河村土地,西至北当村土地,南至三道河村土地,北至三道河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北当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014公顷

  (二)范围:东至三道河土地,西至北当村土地,南至三道河村土地,北至北当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茶叶庄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0781公顷

  (二)范围:东至茶叶庄村土地,西至茶叶庄村土地,南至羊角乡白花村土地,北至茶叶庄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大洋乡郑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289公顷

  (二)范围:东至郑家庄村土地,西至郑家庄村土地,南至郑家庄村土地,北至大长峪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大洋乡大长峪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457公顷

  (二)范围:东至大长峪村土地,西至大长峪村土地,南至大长峪村土地,北至大长峪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大洋乡明伏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303公顷

  (二)范围:东至明伏村土地,西至明伏村土地,南至明伏村土地,北至明伏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大洋乡西大洋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562公顷

  (二)范围:东至西大洋村土地,西至大洋乡大长峪村土地,南至西大洋村土地,北至大洋乡大长峪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齐家佐镇南洪城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029公顷

  (二)范围:东至南洪城村土地,西至南洪城村土地,南至南洪城村土地,北至南洪城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羊角乡白花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614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4379公顷

  (二)范围:东至白花村土地,西至白花村土地,南至白花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茶叶庄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