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北罗镇北罗镇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唐县2026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北(东至北罗镇村土地,西至北罗镇村土地,南至北罗镇村土地,北至北罗镇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620公顷,其中农用地0.3620公顷(其中耕地0.362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12.5万元/公顷,计40.72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唐县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风险基金提取比例的意见》,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0%,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唐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5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卜 联系电话:0312-6436827
地址:中山北大街7号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