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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东同龙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7124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同龙村土地,西至中同龙村土地,南至东同龙村土地,北至中同龙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东显口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6256公顷

  (二)范围:东至西山阳村土地,西至张显口村土地,南至东显口村土地,北至张显口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西同龙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810公顷

  (二)范围:东至西同龙村土地,西至西同龙村土地,南至西同龙村土地,北至西同龙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张显口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6544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显口村土地,西至张显口村土地,南至东显口村土地,北至张显口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北店头镇中同龙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645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同龙村土地,西至中同龙村土地,南至中同龙村土地,北至中同龙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北放水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5470公顷

  (二)范围:东至北放水村土地,西至东山阳村土地,南至南放水村土地,北至北放水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东山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9126公顷

  (二)范围:东至北放水村土地,西至中山阳村土地,南至北放水村土地,北至中山阳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南放水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8682公顷

  (二)范围:东至北放水村土地,西至北放水村土地,南至南放水村土地,北至北放水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西山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223公顷

  (二)范围:东至中山阳村土地,西至东显口村土地,南至西山阳村土地,北至西山阳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高昌镇中山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7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9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904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山阳村土地,西至西山阳村土地,南至中山阳村土地,北至中山阳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