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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白合镇北唐梅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498公顷

  (二)范围:东至白合镇北唐梅村土地,西至白合镇北唐梅村土地,南至白合镇北唐梅村土地,北至白合镇北唐梅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白合镇东唐梅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141公顷

  (二)范围:东至白合镇东唐梅村土地,西至白合镇西唐梅村土地,南至白合镇东唐梅村土地,北至白合镇东唐梅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白合镇河南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6156公顷

  (二)范围:东至白合镇河南村土地,西至白合镇河南村土地,南至白合镇河南村土地,北至白合镇白合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白合镇贾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012公顷

  (二)范围:东至白合镇下赤城村土地,西至白合镇河南村土地,南至白合镇贾庄子村土地,北至白合镇歇马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白合镇南唐梅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7826公顷

  (二)范围:东至白合镇南唐梅村土地,西至白合镇下赤城村土地,南至白合镇南唐梅村土地,北至白合镇南唐梅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白合镇西唐梅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831公顷

  (二)范围:东至白合镇东唐梅村土地,西至白合镇西唐梅村土地,南至白合镇东唐梅村土地,北至白合镇西唐梅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白合镇下赤城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593公顷

  (二)范围:东至白合镇南唐梅村土地,西至白合镇贾庄子村土地,南至白合镇下赤城村土地,北至白合镇歇马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白合镇业里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050公顷

  (二)范围:东至白合镇业里村土地,西至白合镇业里村土地,南至白合镇业里村土地,北至白合镇业里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川里镇古道口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2348公顷

  (二)范围:东至川里镇古道口村土地,西至川里镇古道口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黄石口村土地,北至川里镇古道口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川里镇民安庄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561公顷

  (二)范围:东至川里镇民安庄村土地,西至川里镇民安庄村土地,南至川里镇民安庄村土地,北至川里镇民安庄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倒马关乡大石峪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392公顷

  (二)范围:东至倒马关乡大石峪村土地,西至倒马关乡大石峪村土地,南至倒马关乡大石峪村土地,北至倒马关乡大石峪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倒马关乡倒马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938公顷

  (二)范围:东至倒马关乡倒马关村土地,西至倒马关乡倒马关村土地,南至倒马关乡倒马关村土地,北至倒马关乡倒马关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北当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7487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北当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北当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五家角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北当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河北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637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黄石口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黄石口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黄石口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河北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鹤峪口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557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鹤峪口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山南庄村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鹤峪口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鹤峪口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花塔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6475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花塔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唐河西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花塔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花塔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黄石口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8554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黄石口村土地,西至川里镇古道口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黄石口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河北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聂家台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192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聂家台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岳家台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聂家台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聂家台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三道河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5530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三道河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三道河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三道河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三道河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山南庄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8527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鹤峪口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山南庄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山南庄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山南庄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唐河西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4664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花塔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岳家台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唐河西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唐河西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五家角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5698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五家角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五家角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苑家会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北当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五家会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064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唐河西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五家会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唐河西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唐河西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黄石口镇岳家台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321公顷

  (二)范围:东至黄石口镇聂家台村土地,西至黄石口镇岳家台村土地,南至黄石口镇聂家台村土地,北至黄石口镇唐河西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齐家佐乡葛公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5600公顷

  (二)范围:东至齐家佐镇北洪城村土地,西至齐家佐镇葛公村土地,南至齐家佐镇北洪城村土地,北至齐家佐镇葛公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齐家佐乡南洪城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309公顷

  (二)范围:东至齐家佐镇南洪城村土地,西至齐家佐镇南洪城村土地,南至齐家佐镇南洪城村土地,北至齐家佐镇南洪城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齐家佐乡北洪城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于2026年3月22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2.863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1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2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669公顷

  (二)范围:东至齐家佐镇北洪城村土地,西至齐家佐镇葛公村土地,南至齐家佐镇北洪城村土地,北至齐家佐镇葛公村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