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尹燕佳 职务: 副县长 联系电话:0312-6420338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贾建权 职务: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312-7495293
监督电话:0312-7495271
监督邮箱:tx7495296@163.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附件:唐县2026年村级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牌人员名单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