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白合镇白合村及有关农户:
唐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于2026年7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20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4.21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202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7月2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9831公顷
(二)范围:东至歇马村土地、南至白合村土地、西至白合村土地、北至白合村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t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唐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6日
白合镇歇马村及有关农户:
(一)面积:2.7540公顷
(二)范围:东至歇马村土地、南至歇马村土地、西至白合村土地、北至歇马村土地。
王京镇西沿村及有关农户:
(一)面积:1.3010公顷
(二)范围:东至西沿村土地、南至西沿村土地、西至大庄子村土地、北至西沿村土地。
长古城镇大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一)面积:6.1751公顷
(二)范围:东至西沿村土地、南至大庄子村土地、西至唐王公路、北至大庄子村土地。
长古城镇东足里村及有关农户:
(一)面积:0.0027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足里村土地、南至东足里村土地、西至唐王公路、北至大庄子村土地。